3100大卡褐煤競價公告-競價單
來自:采招網(www.52mould.com) 熱電
所屬地區 | 吉林省-吉林市 | 發布時間 | 2024/12/28 | 關鍵詞 | 熱電 近期更新7557項目 點擊關注“熱電”實時招標項目![]() |
招標業主![]() | 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第三熱電分公司 (查看該業主所有招標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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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招標進展
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第三熱電分公司(3100大卡褐煤)競價公告
競價單編號:NJJD-******查看詳情-******
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第三熱電分公司就市場煤采購進行公開競價,歡迎具備資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種:褐煤
2. 采購數量:50,000噸
3. 交貨地點: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第三熱電分公司長沈路*****查看詳情號
4. 交貨日期:2025-01-01 至 2025-01-31
5. 運輸方式:火運
6. 交貨價格:到廠價
7. 數量驗收方式:廠方
8. 質量驗收方式:廠方
9.貨款結算方式:1.結算熱值:按買方入廠驗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合同周期加權平均值。2.結算數量:以買方軌道衡或汽車衡稱重為準,合同周期內買方驗收數量。3.買、賣雙方約定以發貨日期為結算周期,合同周期內結算一次。4.結算方式:當月來煤,次月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汽運一票結算,火運一票或兩票結算,火運和汽運一并加權進行結算,合同周期內收貨人驗收數量。賣方依據買方提供的結算單,開具煤炭增值稅專用發票,兩票結算的,由賣方向買方提供鐵路貨物運單并開具運雜費增值稅專用發票,經買方審驗合格后據此付款,否則買方有權拒付。鐵路運雜費由賣方負責墊付,買方向賣方支付鐵路運雜費及煤款。5.付款方式:現匯或銀行承兌匯票或信用證等。6.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買方只能將貨款匯往本合同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指定賬戶,除此之外,買方不予支付。。
10. 是否含稅:含稅
二、交易平臺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燃料電子交易平臺(http://www.dtrlcg.com/)
三、時間安排
1. 競價模式:一次報價
2. 第一次報價截止時間:2024-12-29 14:28:07
四、質量標準
煤炭指標 | 單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發熱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3,100 | <2,300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1 | ≥1.5 |
干燥無灰基揮發份Vdaf | % | 45-50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26 | |
全水分(Mt) | % | <30 | |
空干基內水(Mad) | % | ||
粒度 | mm | ≤50 | |
灰熔點(ST) | ℃ | ≥1,350 | |
哈式可磨系數(HGI) | HGI | ≥42 |
五、獎懲標準
重要公告:本項目采購的燃料為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第三熱電分公司(以下簡稱長春三熱)3100千卡/千克原礦褐煤,要求中標后2日內繳納保證金,合同簽訂后立即組織發運。
一、本次招標采購煤炭及相關指標要求
**火車發運**。賣方應保證所供應煤炭為原礦產煤地站臺直發或鐵路進口監管庫、港口監管庫直發。買方有權對發運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如確認賣方所供應煤炭為混配煤,買方有權拒收并終止本合同履行,并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必須為單一煤種,不準有任何摻配,裝車時不準濕粘或有凍塊,不允許蓋帽、墊底、夾層。熱值3100千卡/千克,干燥無灰基揮發分大于45%,收到基灰小于26%,收到基硫小于1.0%,粒度小于50mm(應盡量控制在20-50mm之間),哈氏可磨系數大于42。(煤炭指標嚴重偏離招標指標的或不滿足發運條件的,不予采購。)
二、本次招標采購煤炭執行期限
中標后,采購執行期限至2025年1月31日止。發運嚴格按照買方調度計劃發運,如不履行買方調度發運要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供煤前供方應向采購單位提供有效的煤質檢測報告,并提供原煤煤樣以供校驗,采購單位有權前往供方地點進行采樣。
三、投標保證金的收取
(一)投標保證金根據供應商中標煤量收取,當中標煤量在5000噸及以下時收取保證金人民幣五萬元整;當中標煤量大于5000噸時,保證金收取金額(人民幣)=供應商中標煤量*10元/噸。
(二)投標保證金收取方式
1.投標保證金由參加競價采購招標的供應商在最后一輪報價結束后,接到長春三熱通知成交供應商后,按照所參與的競價公告中標煤量繳納投標保證金,切莫盲目繳納保證金,如不遵照約定造成一切后果自負。
2.供應商必須用參與競價采購招標的公司賬戶以電匯方式向長春三熱財務賬戶繳納保證金。任何以個人賬戶及其他公司賬戶方式繳納保證金的,長春三熱一律不接受,并原封退回,同時取消其參與競價采購招標資格。
3.供應商如不按時繳納投標保證金,長春三熱不受理其申報的相關內容,取消其中標資格。累計發生兩次,將其納入黑名單,不再允許參與競價采購招標。
四、投標保證金的扣除與返還
(一)供應商繳納投標保證金后,視如下情況扣除:
1.中標供應商不能簽訂合同或者簽訂合同后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兌現率為零),全額扣除其保證金。
2.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后,合同兌現率高于70%及以上(按照發貨日期統計,下同),視供應商正常履行合同,保證金予以全額返還;如因賣方原因合同兌現率低于70%,按照合同兌現百分比返還保證金(結果保留到個位),剩余部分予以扣除;如因買方因素影響發運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時,則不予考核,全額返還保證金。
3.供應商在履約過程中,如發現摻雜使假現象并經確認,全額扣除保證金。
4.供應商在履約過程中,如供貨煤質與招標煤質嚴重不符,我公司有權終止供應商繼續供貨,并全額扣標保證金。
(二)正常履約供應商投標保證金可以滾動使用,若供應商發生扣除投標保證金情況,則次月對此供應商剩余保證金予以返還,下次參與招標需重新繳納。投標保證金交納單位信息如下:
收款方名稱: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第三熱電分公司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長春第一汽車集團公司支行
五、本競價項目需要交納競價服務費,標準為1元/噸。具體要求如下:供應商在接到市場煤競價成功的通知后,按照確定合作的合同數量足額繳納競價服務費并和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中國大唐煤炭電子購銷平臺服務協議》,非特殊情況下競價服務費不予退回。
六、買方根據生產情況通知賣方裝車,未接到買方通知,賣方不允許裝車、發運;賣方不得參與、干涉采制化,嚴禁與買方數量和質量驗收人員接觸,一經發現,按違約處理,并延期6個月支付煤款。賣方在煤炭裝車過程中應按同一批次同一煤種進行均勻裝車,不得有摻雜使假現象,否則,買方單獨取摻雜使假的劣質樣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算依據。如賣方籌煤不及時,買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執行。賣方接通知可以裝車時,發運前必須提前通知買方,通知內容要有賣方信息、裝車及發運時間、發站、車數、噸位、出礦煤質指標(包括熱值、硫、全水、揮發分、灰熔點等)。如果提供的指標與到廠化驗數據差別較大,造成買方生產出現問題,由賣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提請各供應商注意:1、本次招標煤種如供應商來煤指標偏離合同要求,買方有權停發后續來煤,由此造成兌現量不足70%的,將全額扣除投標保證金。2、供應商需要交納投標保證金、競價服務費。3、根據自己實際供應能力及成本情況,認真申報參與競價數量及價格。4、請嚴格按照煤質指標要求填報各招標信息,發現煤質不符合要求,取消成交資格。5、請仔細閱讀保證金的收取及返還事項,一旦成交,必須組織發運,否則按照供應商評價及管理制度嚴肅考核。6、發運計劃嚴格按照簽署的合同或長春三熱調運計劃執行7、合同條款以最終簽訂版本為準。多謝!
煤炭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
競價編號:
出賣人(賣方):
買受人(買方):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第三熱電分公司
簽約地點:長春市 簽約時間:2025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煤炭購銷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收貨人名稱、交貨地點、供煤礦點、品種規格、質量、交貨時間及數量
1. 收貨人為: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第三熱電分公司
2. 交貨期間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3. 供煤產地、交貨地點、交貨時間及數量如下:
煤種 | 發站 | 到站 | 交貨 地點 | 交貨時間(月) 及數量(萬噸) | ||||||||||||
褐煤 | 大屯、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第三熱電分公司 | 收貨人專用線、收貨人儲煤場 | 合計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日計劃交貨量系基于買方電量計劃進行確定,買方可根據實際電量和需求變化對計劃交貨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進行調整。采用火車運輸方式時,鐵路貨物運單承運日期在交貨截止時間以內的,也視為按時交貨。若市場價格發生變化,買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價格進行調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賣方應嚴格按照買方調運計劃組織發運,并在計劃期限發運完畢。如賣方不履行買方調度發運要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
4. 品種規格及質量要求:
賣方所供煤炭需滿足《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和以下煤質指標要求:
煤種 | 收到基低位發熱量 | 全水分 | 收到基灰分 | 收到基全硫 | 干燥無灰基揮發分 | 灰熔點 | 哈氏可磨系數 | 粒度 |
Qnet,ar (千卡/千克) | Mt (%) | Aar (%) | St,ar(%) | Vdaf (%) | ST (℃) | HGI | (mm) | |
褐煤 | 3100 | 30 | 26 | 1.0 | 45 | 1350 | >42 | <50 |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對卸輸煤設施、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燒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由賣方承擔。符合下列條件的,買方有權拒收并終止合同:
(1)賣方交付的煤炭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視為賣方違約,買方應及時通知賣方終止合同。因上述賣方違約行為給買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2)買賣雙方應在合同終止24小時內在《合同廢止通知單》簽字、蓋章確認,若賣方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未到達買方簽字、蓋章確認的,視為同意廢止合同,在廢止合同后,后續到站或到廠的煤炭,買方拒收,所發生一切費用及貨物損毀滅失的后果由賣方自行承擔。
(3)賣方交付的煤炭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買方需求的,則買方可單獨終止該合同,并按第2條款處理。
(4)賣方在裝車前應清凈車底,車內嚴禁裝載煤泥、凍塊、濕粘煤等,應保證煤車各處質量均勻、上下一致,嚴禁出現蓋帽、墊底、夾層等情況,粒度應盡量控制在20-50mm之間。在下列情況時,買方有權退貨,同時用攝影、攝像或通訊錄音等手段保留現場證據:①車內上、下部煤炭顏色、或粒度、或濕度出現明顯差異時,則認定為上、下裝載不一致,屬故意摻雜使假。②煤炭質量明顯不符合買方標準要求的。
(5)若買方給予明確退貨意見時,應立即通知賣方,賣方應在接到通知12小時內辦理退貨手續。買方應聯系運輸單位和收貨單位,暫停卸車。
(6)若賣方在收到退貨通知12小時內到達煤車存放現場確認,經雙方協商后買方同意接收該批煤炭,雙方須簽訂數質量確認單,并以買方驗收結果作為該批煤的質量依據,買方據此作為結算依據,期間所發生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7)若賣方在收到退貨通知12小時內到達煤車存放現場確認,賣方同意退貨或買方不同意接收該批煤炭,賣方應及時辦理退貨手續,并在24小時內負責清運離場,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賣方逾期清運,每遲延一日,向買方交納存放費一萬元。
(8)若賣方在收到退貨通知后未派人到達煤炭存放現場確認,雙方通過通訊協商同意買方的數質量處理結果,賣方應向買方發函同意處理結果,雙方應盡快簽訂數質量確認單,并以買方驗收結果作為該批煤的質量依據,買方據此作為結算依據。
(9)若買方對賣方通訊聯系不上或賣方未在12小時內到達現場、或未按時給買方明確回復的,買方由于鐵路原因煤車不能長時間存放,發生卸車,或者買方由于場地限制、生產需求不能滿足單獨存煤,來煤卸車后直接燃用的,買方有權按照合同條款約定,以買方驗收結果作為該批煤的質量依據,并據此作為結算依據,賣方應接受買方的處理結果,并放棄該批煤炭抗辯權,期間所發生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10)因煤中雜物較多或質量較差,影響上煤、影響發電、供熱或造成設備損壞時,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買方提供的索賠證據,賣方均予認可。
(11)因賣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導致買方缺煤停機或造成設備異常損壞的,賣方應采取更換、補發等替代方式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煤炭,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以全額賠償。
(12)賣方裝車時應遵守鐵路或公路部門規定,因盈噸過多及其他原因發生罰款時,由賣方承擔。
二、運輸方式
1. 運輸:本合同項下煤炭的運輸由賣方組織并以汽車、火車運輸的方式運至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
如賣方與發貨人不一致,賣方需向買方提供由發貨人出具的發運煤炭權屬的證明材料,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結算附件。
賣方負責汽車運輸時,運輸車輛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并遵守買方的調度和指揮,賣方負責出鏟車到買方指定地點組織卸貨。如運輸時對買方公司道路造成污染,賣方負責對所造成的污染進行治理。
2. 風險分擔: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在貨物交付買方之前,煤炭所有權歸賣方所有,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賣方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后起,煤炭所有權轉歸買方所有,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買方承擔。
3.費用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之前,有關本合同項下煤炭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車、取送車、倉儲等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后,有關本合同項下煤炭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三、數量及質量驗收
1. 數量以噸為計量單位,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以買方軌道衡、汽車衡計量結果為驗收依據;質量以買方化驗結果為驗收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
賣方有權對數量及質量驗收過程進行監督,但不得影響和干預買方驗收工作,必要時可與買方聯合驗收。
2. 如賣方對驗收結果有異議,應在接到該批次驗收結果三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協商后可委托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機構授權資質的第三方煤質檢驗機構進行復檢。
3. 檢驗費用:檢驗費用:數量檢測費用由買方承擔,質量檢測費用由買方承擔。發生復檢時,復檢費用由買、賣雙方提出復檢意見方承擔。復檢煤樣以買方提供的存查樣為準。最終數量、質量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4.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賣方應熟知和遵守買方驗收相關制度或標準,摻雜使假或違反買方制度或標準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2)數量以軌道衡衡量重量的,車皮自重以收貨人軌道衡車號識別系統識別的重量為準。
四、合同價格
(一) 合同價格執行煤炭到廠含稅熱量單價計價。
1. 煤價(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3%),煤價=基準價格*結算熱值+質量調整價-運費-雜費
(1)基準價格:到廠交貨含稅基準價格執行中標價格(元/兆卡),具體如下:
煤種 | 熱值范圍 (千卡/千克) | 熱值基準價格 元/兆卡 | 加權方式 | 基準價格公式 (元/噸) |
褐煤 | 3100<熱值 | 中標價格 | 合同周期加權平均 |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中標價格 |
2900<熱值≤3100 | 中標價格 | 合同周期加權平均 |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中標價格 | |
2300<熱值≤2900 | 中標價格-0.002 | 合同周期加權平均 |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中標價格-0.002) | |
熱值≤2300 | 中標價格-0.02 | 合同周期單批次加權平均 |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中標價格-0.02) |
(注:當入廠驗收煤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單批次熱值小于2300千卡/千克時,買方有權拒收,或對該熱值區間所對應入廠煤炭所有指標進行單獨加權結算。)
(2)質量調整價:
①發熱量指標以本合同第一條第4項約定的各品種“煤炭質量”為基準,在約定范圍內的,按照品種基準價格及相應基準發熱量進行加價或減價。超出約定范圍的,按照以下方式調整價格:
煤種 | 煤質指標 | 指標范圍 (千卡/千克) | 變化 幅度 | 價格增減額(價格或比例) | 增減基準 (千卡/千克) | 加權 方式 | 質量調整價公式 (元/噸) |
褐煤 | 熱值 | 3100<熱值 | 1千卡/千克 | 0 | 3100 | 合同周期加權平均 |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 |
熱值 | 2900<熱值≤3100 | 1千卡/千克 | 0.*****查看詳情元/兆卡 | 3100 | 合同周期加權平均 |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 | |
熱值 | 2300<熱值≤2900 | 1千卡/千克 | 0.*****查看詳情元/兆卡 | 2900 | 合同周期加權平均 |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 | |
熱值 | 熱值≤2300 | 1千卡/千克 | 0.*****查看詳情元/兆卡 | 2300 | 合同周期內單批次加權平均 |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收到基加權低位發熱量 |
②硫分、揮發分、灰分等指標以本合同第一條第4項約定的各品種“煤炭質量”為基準,在約定范圍內的,不調整價格。超出約定范圍的,按照以下方式調整價格:
煤種 | 煤質指標 | 指標 范圍 | 變化 幅度 | 價格增減額 (價格或比例) | 增減基準 | 加權 方式 | 質量調整價公式 (元/噸) |
褐煤 | 收到基全硫St,ar | 1.0%<St,ar | 0.1% | 1元/噸 | 1.0% | 合同周期加權平均 | (增減基準-加權驗收值)/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
干燥無灰基揮發分Vdaf | Vdaf<45% | 0.1% | 0.03元/噸 | 45% | 合同周期加權平均 | (加權驗收值-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 |
收到基灰分Aar | 26%<Aar | 0.1% | 0.15元/噸 | 26% | 合同周期加權平均 | (增減基準-加權驗收值)/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
如買方驗收數據干燥無灰基揮發分Vdaf<35%,買方有權拒收此部分煤炭和終止后續煤炭發運。
2.運費價格(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9%),鐵路部門出具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含運費、鐵建基金、印花稅、電化費、保價費等)。
3.雜費(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6%),雜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裝車費、取送車費、倉儲費等)。
4.本合同價格為含稅價,執行增值稅率為煤款13%、運費9%、雜費6%。包括一切稅金均由賣方承擔。當國家法定增值稅稅率發生變更,買賣雙方約定以不含稅合同價格作為基準,按照調整后的增值稅率調整合同價格。調整方式為:調整后合同價格=本合同含稅價÷(1+執行增值稅率)×(1+調整后增值稅率)。
如因國家稅收政策變化導致增值稅率調整,不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依據稅收法規約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依據,不以賣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間為準,如因賣方自身原因導致不能開具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約定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買方有權拒絕接收和支付款項。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或地方有關法規、政策變動,對買、賣雙方交易價格造成影響導致基準價格變動的,則由買、賣雙方協商進行價格調整。否則,本合同約定的基準價格為固定單價,未經買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買方做任何調整。
五、結算及付款
1.結算熱值:按買方入廠驗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合同周期加權平均值。
2.結算數量:以買方軌道衡或汽車衡稱重為準,合同周期內買方驗收數量。
3.買、賣雙方約定以發貨日期為結算周期,合同周期內結算一次。
4.結算方式:當月來煤,次月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汽運一票結算,火運一票或兩票結算,火運和汽運一并加權進行結算,合同周期內收貨人驗收數量。賣方依據買方提供的結算單,開具煤炭增值稅專用發票,兩票結算的,由賣方向買方提供鐵路貨物運單并開具運雜費增值稅專用發票,經買方審驗合格后據此付款,否則買方有權拒付。鐵路運雜費由賣方負責墊付,買方向賣方支付鐵路運雜費及煤款。
5. 付款方式:現匯、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等。
6.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買方只能將貨款匯往本合同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指定賬戶,除此之外,買方不予支付。
六、合同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發生如下任何一種情形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 賣方違反本合同義務,經買方書面通知后三日內仍未糾正的;
2. 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經買方書面通知后三日內仍未履行的;
3. 在約定的交貨日前三日,買方書面通知賣方的;
4. 賣方發生破產清算、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等情形的;
5.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買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發生如下任何一種情形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 買方違反本合同義務,經賣方書面通知后三日內仍未糾正的;
2. 買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經賣方書面通知后三日內仍未履行的;
3. 買方發生破產清算、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等情形的;
4.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賣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七、違約責任
1.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應加強溝通,因賣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發運煤炭的,賣方應承擔由此對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 因賣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導致買方缺煤停機或造成設備異常損壞的,賣方應采取更換、補發等替代方式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煤炭,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以全額賠償。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賣方參與競價時,應按照參與的競價采購招標項目,交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根據供應商中標煤量收取,當中標煤量在5000噸及以下時收取保證金人民幣五萬元整;當中標煤量大于5000噸時,保證金收取金額(人民幣)=供應商中標煤量*10元/噸。中標后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賣方未提供保證金的,買方有權不受理其申報的相關內容,取消其中標資格。連續發生兩次,將其納入黑名單,不再允許參與競價采購招標。
(2)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后,待賣方履行完全部合同義務后且其提供的貨物不存在爭議的,并且合同兌現率高于70%及以上(按照發貨日期統計,下同),視供應商正常履行合同,保證金予以全額返還;如因賣方原因合同兌現率低于70%,按照合同兌現百分比返還保證金(結果保留到個位),剩余部分予以扣除;如因買方因素影響發運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時,則不予考核,全額返還保證金。賣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摻雜使假,裝車蓋帽、墊底、夾層等現象,一經確認,全額扣除保證金。
(3)因供貨質量指標違約或未能滿足《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等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和本合同約定,或達到拒收條件的,買方有權拒收。如買方選擇拒收的,賣方應按買方要求限期改正,如賣方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補救仍不符合要求的,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扣除履約保證金,并不予支付貨款,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4)賣方繳納投標保證金后且參與競價最后一輪報價,低價中標不能簽訂合同或者簽訂合同后因賣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買方有權全額扣除其保證金。
(5)賣方繳納投標保證金但未參與最后一輪報價,若賣方終止后續業務,則由賣方提出申請后全額返還投標保證金;若賣方繼續參與競價采購,投標保證金可滾動使用。
八、不可抗力
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爭、政府征用、沒收等不可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與因素)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買、賣雙方對此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 不可抗力發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情況通知另外一方,并有義務采取合理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響消除后三日內向另外一方提供相應書面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響消除后,對于本合同相關的約定事項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買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供煤期限為合同交貨起止日期。
2. 本合同由雙方保密,未經許可不能對外提供,除非法律規定需要。
3. 本合同僅限買賣雙方煤炭買賣業務,賣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得債權用于債權轉讓、保理融資、銀行貸款、質押和其它融資等業務,否則,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賠償買方損失。在此情況下,買方可以無條件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給予賣方任何糾正或整改寬限期。
4.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對買賣雙方不發生效力,合同應正常履行。
5.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經雙方加蓋合同章(或公章)確認的本合同相關的往來傳真文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本合同是通過競價程序訂立的,則競價文件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有沖突,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6. 本合同單位名稱及分頁騎縫處需加蓋合同章(或公章),否則視為無效合同。
7. 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8. 本合同一式6份,賣方2份、買方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買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七、聯系方式
1. 采購執行單位:大唐吉林發電有限公司長春第三熱電分公司
2. 聯系人:徐緩
八、備注
受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中國大唐燃料電子交易平臺由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負責運營。 平臺對煤炭競價實行有償服務,茲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競價服務費收費主體單位: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 二、競價服務費交納對象:煤炭供應商(不含承運等供應商)。 三、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1元/噸(含稅)。 四、競價服務費收取及確認規則 具體規則請參照平臺《供應商須知》、《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 五、競價服務費繳費賬戶: 賬戶名稱: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 收款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111*****040******查看詳情 大額支付行號:103*****7111 稅務登記號:********查看詳情MA5TGN5W6D 郵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銀河大街6號院1號樓B座10層 郵政編碼:******查看詳情 聯系電話見平臺首頁。
九、合同附件
聯系人:郝工
電話:010-68960698
郵箱:1049263697@qq.com